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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刊(每月20日出版)
1950年创刊
主管:中国科学院
主办: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
中国昆虫学会
国内邮发代号:2-153
国外发行代号:Q61
ISSN 0454-6296
CN 11-1832/Q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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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道德声明
《昆虫学报》始终遵守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。本刊作者、审稿人和编辑应履行以下职责,还应遵循本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。
1作者的职责
(1) 提交的论文(综述除外) 应是原创性的,未在任何出版物上刊发过,无一稿多投现象,无失实、故意欺诈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内容,不涉及国家机密或侵权行为,且不包含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。
(2) 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应在正文中清晰标注并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。文章一经录用,将视为作者授予期刊复制和传播的权力。
(3) 提交的论文应进行同行评议,作者可推荐合适的审稿专家或提供应回避的审稿专家。
(4) 论文作者应是对该研究的观点、设计或执行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。应根据作者贡献大小按次序进行署名。一旦其他人员参与到研究项目的某些具体环节(如语言编辑) ,须在文章致谢部分中说明。提交论文发表的通讯作者要确保作者列表中包含所有作者,且不含不合适的作者,并保证所有作者看到并同意最终提交发表版本。
(5) 论文的所有数据应该真实、准确且可信。当作者发现发表的文章中有错误后,应及时通知编辑,予以致歉、更正,必要时及时撤回文章。
2 审稿人的职责
(1) 审稿人应保证对稿件进行科学和准确的审阅,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。提出的所有审阅意见应只考虑论文的科学价值,而不应考虑作者的种族、性别、宗教或政治信仰等背景。审稿人应与该研究或作者无利益冲突。
(2) 审稿人应当及时填写审稿意见并在指定时间内反馈给编辑部。如不能按时完成,应说明情况并退回稿件。
(3) 审稿人对所审稿件应保密,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论文的数据、观点和结论。
3 编辑的职责
(1) 编辑为期刊的整个编辑流程负责。编辑应当遵守期刊编委会制定的相关政策,遵守涉及诽谤、侵权和剽窃的相关法律规范来选用文章。
(2) 编辑应该保持审阅记录的真实性,对审稿、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、保密的义务。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讯作者、审稿人、编委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,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投稿论文的信息。
(3) 编辑应当公正选取稿件,接受或拒绝文章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、重要性、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。
(4) 论文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时,应及时与作者沟通,征得作者的同意。
(5) 编辑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、沟通的义务,一旦出现投稿论文或者发表文章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。必要时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、澄清、撤回或道歉。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。
(6) 期刊采用单盲同行评议,编辑应对审稿人信息保密。
4撤稿与更正
(1) 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撤稿:有明确的证据表明,因不当行为(如数据造假)或无心之失(例如误判或实验误差) 导致研究结果不可靠;研究结果先前已发表在其他地方而没有适当的交叉引用、许可或理由(即重复发表);构成剽窃;报道不道德的研究。
(2) 撤稿通告应尽可能链接到该撤稿(即所有电子版本);清楚地标识该撤消文章(例如,在撤稿标题中包括标题与作者);及时公布,以尽量减少误导性出版物的有害影响。
(3) 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发布更正:可靠的出版物中一小部分被证明是误导(尤其是无心之失而造成的错误);作者/贡献者名单不正确(即应列作者被遗漏或不符合署名标准者被列入)。